曾國藩說過這樣一段話:“蒞事以明字為第一要義。明有二:曰高明,曰精明。同一境而登山者獨見其遠,乘城者獨覺其曠。此高明之說也。同一物而臆度者不如權衡之審,目巧者不如尺度之確。此精明之說也。凡高明者,欲降心抑志,以遽趨于平實,頗不易易。若能事事求精,輕重長短,一絲不差,則漸實矣;能實則漸平矣。”
一個人做事情,關鍵一個“明”字:這個明有兩個部分,一個是高明,一個是精明。舉例說明:高明就像你站在山頂,四下一目了然。就像很多年前我們設在墻角的崗亭,位置要高;現在的視頻監控,不留死角。視角很重要;精明呢,你覺得從一號崗到二號崗有150米,但只是“你覺得”,你的感覺再準,也不如拿尺子量一下;你在監控看一個人有點異常,但是不是真的異常,需要找個人去現場核實。最直接的例子是報警器,無論是紅外線還是煙感,十次有九次是誤報,但第十次可能是真實的。如果我們沒有去現場核實,后果可能很不好玩。
高明和精明就像一輛平板車的兩個輪子,少一個都不行。著名學者馮唐解讀說,高明是指有大局觀,能從紛亂變化的世事中找到不變的東西;精明是能俯下身來,事事求真、求精、求準。高明是大處著眼,精明是小處著手。
這兩者是有矛盾的,站在山頂的人看得遠,卻容易失之細節;俯下身子把握細節的人,又容易溺于局部。我們做事的過程,其實就是在處理這種矛盾的過程;而我們成長的過程,其實就是在心性和修為的磨煉中去化解這種矛盾的過程,目標是維持微妙的平衡。
這個“明”字,可能不能馬上解決你面臨的問題,但它可以做一束光,在漆黑的夜里,為你開辟一個略顯光明的通道,這不是重點,重點是你能看到,又能走到。